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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查处未经检疫进口牛肉 欧亚连锁、华润万家等28家商超被处罚
2022-10-08

2014年10月31日,长春市工商管理局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分局接到市民王先生的举报,称在长春欧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、长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红旗街分店、吉林省威宝恒客隆有限公司自由大卖场等13家超市购买了产品标识有“ibp swift”字样产地美国的进口牛肉,并向工商执法部门提供了购物小票及视频资料。该牛肉产地标示为US(美国),依据吉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吉检动函(2015)118号“吉林检疫局关于回复美国、加拿大进口牛肉有关问题的函”证实,我国自2003年12月25日起禁止来自美国的牛肉及其产品入境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八条“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”第(十)项“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”的规定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八十条规定长春市工商管理局于2015年2月17日将此案件移交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。

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转办后,市局责成食品稽查分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,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。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调查走访市内涉事各大商超,进行调查、询问和取证。结果发现在城区市内有28家商超均有出售该类美国进口牛肉,部分产品均从长春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标称美国进口IBP标示的牛肉,共计2507.39公斤、货值金额18.78万元。销售单价从60元至70元不等对外销售,部分商超已无库存。根据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证实,其检验检疫证明与该局存档信息不一致,涉嫌构成经营未检验肉品的违法行为,记者在长春市食药局了解到长春市食药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八十五条第八项、参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(食品类)第二条之规定,经过八个多月的调查针对涉事28家商超的经营业户进行处罚。没收违法所得款8.7万余元,罚款约120万元,合计罚没款约130万元。其中,长春欧亚连锁超市共十四家总合计罚没款约65万元;长春瑞达生鲜超市共五家合计罚没款约3.9万元;吉林省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公司共三家合计罚没款约38万元;长春市每日多商贸有限公司合计罚没款约2000元;长春市南关区远方超市欣东店合计罚没款约7000元;长春市绿园区瑞鑫达生鲜超市合计罚没款约1.1万元;长春满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合计罚款约2200元;长春西新经济开发区新世纪超市鸿运食品专柜合计罚款约12万元;长春市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红旗街店合计罚款约11万元。